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日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出行期间要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减少外出逗留时间,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若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财经学院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