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不调休,共3天。节假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和网络安全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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