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点击:

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广德市、宿松县总工会,省总职工服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省总工会决定于即日起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国工会十八大、省工会十五大的部署要求,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在子女就学、就业中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充分整合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打造“入学帮扶-学习实践-就业援助”全链条服务体系,以切实有效的手段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尽快实现就业。

二、服务对象

(一)金秋助学帮扶对象

1.在工会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生;

2.各级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帮扶慰问的职工家庭在校生,包括受今年旱情汛情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在城市上学的困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农民工家庭在校生;

4.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助学对象。

(二)阳光就业援助对象:

1.在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各级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帮扶慰问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3.困难职工家庭“两后生”;

4.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助学对象。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清需求底数。地工会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协调配合,联系困难职工家庭、学校开展普遍调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村(社区)、区域(行业)性工会,企业(社会组织、楼宇商圈)工会作用,及时关注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汛情等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广泛走访调查,了解家庭状况、专业方向、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援助需求等情况。市、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基层摸底调查情况、职工自主申报情况,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实名制档案,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做到底数清、需求明、措施实,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各市总工会根据基层摸底调查情况、职工自主申报情况,统一汇总形成金秋助学资金需求情况汇总表,于7月20日前上报省总工会。省总工会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统筹拨付金秋助学资金。

(二)多措并举做好帮扶。做实阳光就业暖心行动,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往届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拓展圆梦计划,针对高校新入学及在读的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勉励困难学子勤奋学习、学有所成。做实金牌蓝领,针对就读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搭建校企结对助学就业合作平台,实现助学和就业一体化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等机制,通过走访、座谈、谈心、举办主题活动、夏令营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自强不息、提升本领。

(三)精准资助困难学子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助学金标准按照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省总工会金秋助学经费主要用于生活困难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在读生(优先考虑入学新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不超过2000元/人;资金有剩余的,可用于央财职工困难帮扶子女助学项目资金配套。各级工会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制定本地助学标准。社会各界助学捐款可按照捐赠方意愿确定资金使用对象和标准。

(四)精准对接,扩大范围。各地工会要加强与国家助学体系和就业政策的对接,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推介宣讲,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奖、助、贷、勤、减、免”的国家助学体系政府就业援助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助学项目,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学子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发动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劳模先进人物向困难学子献爱心、提供实习岗位、一帮一结对帮扶等。引导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赴基层工作、到城乡社区就业,鼓励参与“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乡村医生”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生网络创业、返乡创业。强化创业支持,邀请创业专家、劳模工匠与创业高校生结对,提供创新指导、产品孵化以及成果转化等服务促进创业。

、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承载着家庭解困脱困的希望,更是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各级工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专题部署推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级工会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梳理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运用校园讲座、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讲解和活动宣传。积极与人社、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接,推动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督促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落实。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明确助学标准,建立健全建档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流程,全面落实助学金、就业补贴等资金银行卡发放。加强档案管理,对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家庭的助学金发放要及时录入到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使用省总经费金秋助学资金对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助学金,填写金秋助学汇总表;依托线上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对毕业生的求职、洽谈、签约、就业做到全流程跟踪,确保基本实现就业。各市总工会、直管县(市)总工会要加强对助学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政务宣传平台,依托工会网站、报刊,以及微信、APP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职工疗休养基地、职工书屋、阳光家园等服务职工阵地,以滚动字幕或其他形式,围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用职工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政策详细解读给职工把成效真实展现给职工,努力营造关爱服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助学对象发放助学金的同时,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工会助学金数额、工会组织的关心问候等一并传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让困难职工家庭可感可知、可达可得。

各市总工会、直管县(市)总工会、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分别于8月31日、11月30日前将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活动总结报送省总权益保障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暖心行动中的创新案例及时报送。联系人:程卫琴,联系电话:0551-62777067,邮箱:ahszghqybzb@163.com

 

附件:1.2024年安徽工会金秋助学资金需求汇总表

     2.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3.2024年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统计表

4.2024年省总工会经费金秋助学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学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邮编:230051   联系电话:(+86)0551 - 63639537   技术支持:(+86)0551 - 63640226

皖ICP备06001347号-3   公安备案号 3401110200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