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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技术学校“朱恒银大国工匠”工作室暨深地工程科普基地一期基础装饰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作者: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 B-AHIEC-ZS2021003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技术学校“朱恒银大国工匠”工作室暨深地工程科普基地一期基础装饰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百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省地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大写)(¥444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工业技术学校“朱恒银大国工匠”工作室暨深地工程科普基地一期基础装饰工程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工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主教楼九楼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3677962、636455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合肥工业技术学校的询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工业技术学校“朱恒银大国工匠”工作室暨深地工程科普基地一期基础装饰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工业技术学校行政楼4楼414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工业技术学校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联系邮箱:ahiec-gzc@foxmail.com

合肥工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