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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局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5-12

关于推荐评选“局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局《关于做好评先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地党〔2021〕45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局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标准,以实绩为导向,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绳,进一步凝聚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奋力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条件

(一)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组织能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

3. 对党忠诚老实,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党务工作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绩,连续从事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 2 年以上(须是中共党员)。

(三)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业绩显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有良好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四)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 出色完成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局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2. 领导集体坚强团结,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在职工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3. 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基础工作扎实,管理科学规范;注重地质科技创新、地质服务水平提升,并取得一定成效;集体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有效;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局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 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业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本次局下达我院的推荐名额是:局先进党组织2个、局优秀共产党员2名,局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局先进集体2个、局先进工作者2名。

四、注意事项

1.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对推荐对象,要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把握推荐要求。(1)推荐对象应注重向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特别是担负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等任务的组织和个人倾斜,学院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比;(2)优秀共产党员在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先进工作者不交叉;推荐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不交叉;(4)先进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先进集体包括属各单位;(5)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部门支部推荐局先进党组织、局优秀共产党员,局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各三个候选名单(本总支、支部内部最多推荐一个,推荐名额不足或超过均视为无效推荐),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各三个候选名单(本单位内部最多推荐一个,推荐名额不足或超过均视为无效推荐),候选名单纸质加盖公章(支部无公章可由负责人签名),5月14日上午11:30前报学院党办,逾期未推荐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结合推荐结果,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评选上报单位及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拟推荐单位人选整理事迹材料(集体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并同时附3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填报申报表(一式三份),于5月19日前报送学院党办(电子版发至邮箱:470262322@qq.com,联系人:徐洁),经汇总审核后连同简要评选情况报告一同报局党委工作部。

评先评优表彰工作附件.rar

 

 

                                    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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