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周二的课。应分类招生考试需要,5月6日、7日学生停课,教职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