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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 时间:2024-05-2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2024年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

试讲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以及教学效果方面等。考生现场抽取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不同专业岗位,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专业教材详见附件。

1.试讲时间202468日上午8:30

2.试讲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合肥轨道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试讲携带证件:所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 考官构成。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试讲最低分数线70分。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一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地矿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矿局人事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

0551-64652360(省地矿局人事处)

0551-63645187(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1-64651035(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

0551-63645596(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度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测试试讲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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