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各团总支、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共青团团员
信息统计工作和团费征收工作。
1、收缴对象:全体二级学院团员;
2、征收团费的时间:一年共两次,6个月为一次;
3、征收的团费的标准:每月 0.2 元/人。
上一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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