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高〔2020〕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实习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就实习工作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2020年1月10日下班前报教务处。
(二)报告内容应包括:各院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排查工作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等相关内容。具体报告模板见附件1。
(三)各二级学院要针对学生实习中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深入进行摸底自查,主要从“九项是否”逐一排查。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实习管理实施方案和细则。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及监督管理,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
附件1:XXX学院实习自纠工作的专项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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