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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习实训场地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服务学生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结合期初实践教学计划,对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训室待整改完成后再使用。

二、自查内容

各实训室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机电和常规的冷热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做好门、窗检查,以及实训室管理制度、实训室课表张贴等相关工作。

三、自查及整改时间

各实训室应于2月2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做好开学准备;避免遮挡实训室观察窗,以便进行安全巡查。请于27日前提交《实习实训场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教务处网站“资源中心”“下载中心”)到行政楼316办公室,最迟于3月8日在实训室管理系统“安全检查”模块进行填写和确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