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类)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文件要求,对我院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
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及项目、精品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金课、教学示范课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另文通知。
非课程建设类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特色高水平专业、专业教学资源库、传统专业改造升级(原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高水平教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国特色学徒制、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教学创新团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产业学院等。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省教育厅重点检查和高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1.高校自查
学院制定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组织专家对所有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与实践教学、产业学院等。严格规范项目检查验收,确保项目检查验收质量。
2.省级检查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进行省级结题验收。
3.成果宣传
学院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和成果推广应用情况中遴选推荐 3-5 个先进典型材料于 2 月29 日前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在高教处官网集中展示,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四、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1.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项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 (省级项目申报指南) 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学院在各项目组自查的基础上,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4.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模版请下载附件。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315641060@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行政楼316办公室。
类型 |
提交材料 |
模版选择 |
非课程 建设类 |
结题 |
1.申报书 2.任务书 3.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照表 4.结题报告 5.支撑材料 |
1.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其他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3.成果对照表用附件5 |
中期进展 |
进展报告 |
附件2 |
延期结题 |
1.进展报告 2.延期报告 |
附件2 附件4 |
附件:项目名单和各类模板
联系人: 张勇 张黎 电话:0551-63636604 邮箱:1315641060@qq.com
教务处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