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课程类)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 号),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为做好 2024 年度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7 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原 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示范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基”建设项目中的教学示范课等。
具体名单见附件7。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对2022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2021年及之前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省教育厅重点检查和各高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1.高校自查
学院制定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组织专家对所有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质量。
2.省级检查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专家,对线上课程(原MOOC)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6)。在此基础上,通过会议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数字图书馆网络评审结果和高校自查结果进行认定。
四、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1.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项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4.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等材料模板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 号)要求;线上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 4),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 5),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 URL 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为 PDF 版上传。
5.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315641060@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行政楼316办公室。
类型 |
提交材料 |
模版选择 |
课程 建设类 |
结题 |
1.结题报告 2.课程数据信息表 3.项目基本信息表 (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使用) |
附件1; 附件4 附件5 |
中期进展 |
进展报告 |
附件2 |
延期结题 |
延期报告 |
附件3 |
附件: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延期报告
4.课程数据信息表
5.项目基本信息表
6.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结题验收标准
7.项目检查与验收名单
联系人: 张勇 张黎 电话:0551-63636604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