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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         点击:

各位老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24〕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文件要求,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2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

1.重点研究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2)智能制造、智能建造;

(3)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4)智能家电;

(5)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6)空天信息;

(7)数字创意;

(8)其他

选题应围绕产业发展急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在技术创新、新技术应用方面有所突破,预期成果具有较好的现实应用价值,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重大项目主要以支持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该项目选题不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此类项目鼓励学院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突出成果应用性和实践性。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1、重点研究领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2)长三角一体化研究;

(3)职业教育理论和创新研究;

(4)文化传承、校园文化精神研究;

(5)乡村振兴实践研究;

(6)大学生健康教育研究;

(7)管理学创新实践研究;

(8)其他

研究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注重吸收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瞄准应用研究,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预期成果具有较好的现实应用价值,有助于解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该项目选题不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此类项目鼓励学院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突出成果应用性和实践性。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职称要求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申请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除委托项目及由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二、申报类别

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学院申报限额如下:

安徽省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个。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个。

此次评选按项目类别(重大重点合并评选、一般项目单独评选)分开评选,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注意相应类别。

三、项目经费资助

1.自然科学项目

重大项目不少于20万元,重点项目不少于10万元,一般项目0.6万元。

2.人文社科项目

重大项目不少于8万元,重点项目不少于4万元,一般项目0.4万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且自项目结题之日起,延期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申报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

五、上报时间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于56下班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签字版)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与汇总表格,其中申请书一份完整版和一份隐去团队姓名(任何涉及姓名等信息用“*”代替))发送邮箱:3022313612@qq.com(电子版材料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自然科研项目必须附查新报告,否则取消申报资格,人文社科项目无需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丽   叶龙翔

联系电话:0551-63634780

                                                           科技合作处

                                                           2024年4月3日

友情链接: 省教育厅科研平台 教育部人文社科平台 省哲学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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