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职院督导〔2021〕5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21年5月6日起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管理运行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管理情况;各项教学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教学档案建设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研室管理和教学监控情况;管理运行情况。
2、检查教师课堂和实训教学情况(包括专职、兼职、外聘教师),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师的教案、授课计划与进度情况、教师工作手册填写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调课后补课情况;实习实训计划、大纲、指导书及执行情况等。
3、开展学生网上评教,举办学生座谈会。
二、检查方式
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由督导室统一布置,并组织校教学督导员对各教学单位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与监督;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本单位教学工作自查和所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校教学督导员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要求校督导员全程参与。其中,校级教学督导员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具有校级教学督导员资格的人员中自行选聘。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须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关于落实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职院教务〔2011〕16号)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职院督导〔2020〕7号)等有关规定,从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院(部)领导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等四个方面认真考核教师教学质量,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此次的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教学检查方案、教学检查计划,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及汇总、分析检查结果,形成文字、图、表等资料交督导室存档。
4、各单位一定要首先确认行政兼课教师的考核单位,避免同一位教师由两个以上考核单位出具考核成绩的现象发生。
5、学生评教继续实施网上评教,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评教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各单位学生网上评教。要求各班每门课学生评教率不得低于50%,否则整个教学单位网上评教成绩无效。
为确保所有任课教师都能参与网上评教,请基础部务必尽快将体育课的选课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与教务处、督导室进行确认。
各单位应加强宣传网上评教的意义,要求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培训网上评教操作流程,严肃认真地完成对教师的教学评价。
6、各教学单位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应认真整理教学单位自查表、教学检查表、听课安排表、检查总结、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及同行用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院部负责人用表)和考核结果等材料,于6月1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督导室,电子版同时报送。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