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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6-07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职院办〔2021〕72号

 

院属各单位:

 

鉴于目前国内外新冠病毒和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门卫防控工作

 

把好门卫防控第一关,强化进出校园各类人员防控措施。

 

1、职工:所有教职员工进校前,必须在门卫处扫安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职工或其他人员驾车进校,若车内多人,所有人员一律同等要求、逐一核验,通过后方可进校。

 

2校外来访人员:所有校外来访人员进校前需在门卫处主动详细登记信息、扫安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提供最近两周行程码、提供疫苗接种记录,符合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进校。来访人员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原则由对口接待单位提前向学院防控办报备,进校后应在院、部、处、室固定接待场所会谈,所有参与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未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校领导批准,所有单位及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带领省外来访人员进校,不得接待进校前有两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访人员。

 

3、学生:自本市返校学生必须扫安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自外市、外省跟岗、顶岗实习等返校学生按来访人员规定和程序执行。

 

4.校内务工人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由学院相应职能部门加强防控管理。原则上,新亚物业、安保以及各食堂、超市、理发店、水果店、建筑工地等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校内各经营方和施工单位务工人员日常进出校园、离肥、离省按照我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并报我院相应职能部门和防控办备案。

 

以上人员,若有两周内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校。

 

二、强化学生防控工作

 

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出校在肥流动学生需经辅导员批准,离肥省内流动学生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处批准,出省需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继续执行学生晨检、午间、晚检制度,并详细记录。加强在外跟岗、顶岗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教育与管理。因特殊原因未接种疫苗学生尽量安排在实习单位进行跟岗、顶岗实习,但不得跨省旅游、探亲、访友,所有学生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强化教师防控工作

 

1.教职工离开合肥,个人须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工离开合肥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离开安徽省,除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另需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校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

 

2.部门负责人离开合肥,按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通报制度执行,报院办备案。

 

3.所有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四、强化物品防控工作

 

坚持人物同防,校园快递场所、食堂、公共卫生间、电梯间等场所必须按规范要求每天定时消杀,每天不少于3次,并有详细消杀记录凡进校各类邮件、包裹等必须提前进行消毒,并有详细消杀记录,否则,不予入校。加强学校冷链食品检查与管理。不得采购产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食堂冷链食品采购、储存情况,每周不少于3次,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五、加快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全体师生员工应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做到“应种尽种”。原则上,全体师生员工6月底前必须接种疫苗,凡未接种疫苗师生需提供医院、疾控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分别人事处和学生处。对疫苗接种率较低的单位,将约谈部门负责人。未接种新冠疫苗教师原则上不得离肥,确需离肥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离肥指导学生实习、参加学科竞赛、洽谈校企合作等公务出差事项除外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不到位,造成疫情防控工作被动,给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