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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4-29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职院督导〔2022〕3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22年5月1日起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运行情况。主要内容:日常教学管理情况、各项教学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教学档案建设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研室管理和教学监控情况、管理运行情况、扩招人才教学情况。

 

2、教师(包括专职、兼职、外聘教师)课堂和实训教学情况。主要内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师的教案、授课计划与进度情况、教师工作手册填写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调课后补课情况、实习实训计划、大纲、指导书及执行情况等。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开展情况、学生评教组织情况。

 

4、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开展情况及校情分析平台数据填报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由督导室统一布置,并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与督导。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本单位教学工作自查和所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须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教学检查方案、教学检查计划,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及汇总、分析检查结果,形成文字、图、表等资料交督导室存档。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关于落实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职院教务〔2011〕16号)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职院督导〔2020〕7号)等有关规定,从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院(部)领导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等四个方面认真考核教师教学质量,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由于防疫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聘请校外人员进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具有校级教学督导员资格的人员和本单位联系校领导中自行选聘。

 

4、课程评教由开课单位负责。教师按所属教研室和所任课程的开课单位参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单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在本单位进行。行政处室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由开课单位给出评分后送督导室统一评比。跨学院任课的教学单位教师,由开课单位分别对课程进行评教赋分,再由任课教师行政隶属单位按课时比例计算总分,在本单位评比。跨学院任课的行政处室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由开课单位分别进行评教赋分,送督导室统一评比。

 

5、2021年省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教师在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分数达到“良好”等级,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不占所属单位指标。

 

6、教师诊改工作情况纳入教学单位的“院(部)领导评价”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项目考核。教师无故不参与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不按要求填报校情分析平台数据,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7、学生评教继续实施网上评教,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评教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各单位学生网上评教。要求各班每门课学生评教率不得低于50%,否则整个教学单位网上评教成绩无效。对个别学生评教异常数据将进行剔除处理,如出现大量异常数据将组织重新评价。

 

为确保所有任课教师都能参与网上评教,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确保评教前各课程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已进行置课。各单位应加强宣传网上评教的意义,要求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培训网上评教操作流程,严肃认真地完成对教师的教学评价。

 

8、各教学单位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整理教学单位自查表、教学检查表、听课安排表、检查总结、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及同行用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负责人用表)和考核结果等材料,于53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督导室,电子版同时报送。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