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18周岁的学生
2.党支部已经安排过谈话,提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3.已经过团内推优,被认定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和执行纪律上先进的优秀团员。
4.已向党组织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青年教职工,如果已不是团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推荐入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1.党支部统一审核、保管入党申请书,填写《入党申请人备案表》,如实记录入党申请递交时间。
2.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安排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必须有谈话记录。
3.共青团团内推优,填写《团员推优表》,团委审核后盖章。
4.两名正式党员为年满28周岁的入党申请人写入党推荐信。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邀请入党申请人辅导员、所在院系学生预备党员列席,了解各推优人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必须有此次支委会详细记录。
三、材料报送
《入党申请人备案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以及《XX党支部确定XX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报告》纸质版于4月2日报送至党委组织部9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41233200@qq.com。
四、其他事项
确定学生或青年教职工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在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此表和入党申请书原件,谈话记录复印件,团组织推优表/党员推荐表,支委会会议记录等都要放入积极分子的组织档案。
春季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将和2024年秋季以来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在组织部备案)一起参加学院业余党校第6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