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办法(试行)
(征集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发挥高校第二课堂在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方面的作用,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完善我校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劳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是大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新观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载体。
第二条 本办法自2024级学生起开始施行,全体在校生(本科和中职生不在此范围)必须完成规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同时,第二课堂成绩单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三条 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共同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院团委、信息发展处、总务处、公共教学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挂靠院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具体规划、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依托二级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组织实施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
各年级各专业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共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学分审定和填报工作。
第二章 活动范围及学分认定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第一课堂学分以外,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作为毕业资格审查中“思想品德”表现的重要依据,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可评定“思想品德”成绩为合格。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 第二课堂活动项目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文体素质拓展、工作成长履历、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能特长六个模块。
(1)“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记录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 团校、培训经历,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主题党团日活动、专题讲座、文明校园建设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记录学生参与无偿献血、支教助残、三下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西部计划等各类志愿公益和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记录学生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工作成长履历”模块主要记录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班级)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主要记录参与各级各类创业培训、创新创业竞赛、职业资格证书等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专业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录学生参加学科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专业及技能类证书和发表作品等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六条 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和学分置换计算方式: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积分制记录活动成绩。兑换为学分时,按照每10个积分换算为1学分计算。
第七条 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需修满第二课堂4个学分(即40个活动积分)方可毕业。其中,思想政治素养模块至少需修满20个积分、文体素质拓展模块至少需修满10个积分。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八条 每次活动开展前,由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发起活动申报,由组织指导老师对照“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积分标准(参见附件)审核项目类型和活动级别,审核通过方可开展活动。学生在参与符合规定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由组织负责人在平台上,上传活动开展材料,申请学分发放,指导老师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完成活动。
第九条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在开展活动申报时,要及时联系指导老师,沟通和理清活动组织各项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组织活动的承受范围,量力而行。指导老师在审核时要及时、负责。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实行学生组织(包括班级)、二级学院和院团委逐级申报、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积分的学生,经领导小组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领导小组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章 学分补办
第十二条 学生正常参与活动后,因遗漏或其他原因导致积分申请未成功,可由组织负责人核实后进行补录处理。
第十三条 如遇第二课堂系统正在实施维护,造成活动暂时无法完成申报和审核的,可以先实施活动。待活动顺利完成,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补申请和补录,但不得跨学期补录活动。
第十四条 学生原则上需要在前4个学期修满需要的学分。未修满的需要在第5和第6学期补修满不足的学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添加到第二课堂平台。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