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的、法定的证明。”
第十二条:“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二十六条:“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综上所述,如果你按期办理团籍注册,在学习地点发生变化时能在半年内正常转接组织关系,团员证可以证明你的团员身份。
团员档案可以按如下方式处理:
◆ 如果你在现在的学校入团,可以请学校团委核查你入团的基本情况后补办入团志愿书,或者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公章。
◆ 如果你现在所在的学校团委不是原来发展、审批你入团的团委,你可以请原团委核查你的入团基本资料,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要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信息)并加盖公章。
入团志愿书或证明材料,应作为你的团员档案保存。如你所在的学校已建立你的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学校团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