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生社团:
根据《安徽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工委〔2020〕16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校团委启动我校社团改革计划,首批改革计划中将对我校第一批重复性质的文学类社团进行撤并,涉及的社团有4个,分别是:行知文学社(商贸学院)、奕风文学社(财经学院)、水印文学社(电气学院)、华逸文学社(机汽学院)。经过校团委与这4个社团挂靠单位沟通协商,决定保留其中1个,同时撤销另外3个社团。按照鼓励优秀,淘汰落后的原则,现决定通知该4个团体按照要求提交社团日常相关工作的材料作为判定依据。
一、考核内容
1、有规范、完整的社团章程,并提交章程;
2、有规范的社团会议记录,包括社员大会、社长部长会议等,并提交会议记录、图片等;
3、有合理的社团发展规划,并提交规划书;
4、近2年(2019年至今)实际开展的活动情况报告,需附活动简介、图片、总结、宣传报道链接或截图;
5、提交近2年(2019年至今)财务收支情况材料,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结余情况,提交财务账单复印件和收据发票复印件等;
6、截止目前(2021年3月)社团人员情况,包括社团管理人员和社员清单。
7、社团或社团成员在省市、学校、二级学院举办的文体类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列表及证书复印件。注意不是学业类和专业竞赛类证书;
8、其他能证明和体现社团目前优势的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1、以上材料务必于3月15日前(不包括3月15日当天)交至社团部,联系人汪俊龙 QQ 2041198650。如未按时提交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2、务必提交真实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列入撤销名单;
3、最终保留的社团本学期继续开展活动,撤销的3个社团自校团委发布正式公告起,停止一切活动,解散组织并退回剩余经费给社员。如发现私吞社团经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邮箱 ahiecxsc@163.com;
4、有关此次社团改革和撤并内容,社团需转发给本社团全体社员;
5、社团改革工作将持续开展,也请其他所有社团高度重视,需在今后社团发展、活动开展、组织建设等方面做到规范、严谨和有序,确保社团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以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校团委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