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改革第一批】社团工作考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0 点击数:

 

各学生社团

根据《安徽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工委〔2020〕16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校团委启动我校社团改革计划,首批改革计划中将对我校第一批重复性质的文学类社团进行撤并涉及的社团有4个,分别是:行知文学社(商贸学院)、奕风文学社财经学院、水印文学社电气学院、华逸文学社机汽学院经过校团委与这4个社团挂靠单位沟通协商,决定保留其中1个,同时撤销另外3个社团。按照鼓励优秀,淘汰落后的原则,现决定通知该4个团体按照要求提交社团日常相关工作的材料作为判定依据。

一、考核内容

1、有规范、完整的社团章程,并提交章程;

2、有规范的社团会议记录,包括社员大会、社长部长会议等,并提交会议记录、图片等;

3、有合理的社团发展规划,并提交规划书;

4、2年(2019年至今)实际开展的活动情况报告,需附活动简介、图片、总结、宣传报道链接或截图;

5、提交近2年(2019年至今)财务收支情况材料,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结余情况,提交财务账单复印件和收据发票复印件等;

6、截止目前(2021年3月)社团人员情况,包括社团管理人员和社员清单。

7、社团或社团成员在省市、学校、二级学院举办的文体类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列表及证书复印件。注意不是学业类和专业竞赛类证书;

8、其他能证明和体现社团目前优势的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1、以上材料务必于3月15日前(不包括3月15日当天)交至社团部,联系人汪俊龙 QQ 2041198650。如未按时提交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2、务必提交真实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列入撤销名单;

3、最终保留的社团本学期继续开展活动,撤销的3个社团自校团委发布正式公告起,停止一切活动,解散组织并退回剩余经费给社员。如发现私吞社团经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邮箱 ahiecxsc@163.com

4、有关此次社团改革和撤并内容,社团需转发给本社团全体社员;

5、社团改革工作将持续开展,也请其他所有社团高度重视,需在今后社团发展、活动开展、组织建设等方面做到规范、严谨和有序,确保社团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以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校团委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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