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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编辑:xsc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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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教学函〔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文件要求,及《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相关文件精神,请各系(院)按规定的比例和政策要求,认真组织2023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候选名单工作。

一、评选比例

校按照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生毕业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按照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生毕业生总人数4%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二、评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评选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标准和条件,采取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辅导员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对象)、院系审核、学校评选上报的程序进行。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严格规范程序,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二级学院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317日。

(二)材料要求

1.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需报送学生填写的《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份)、《2023年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纸质和电子各1份)、《202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纸质和电子各1份)。

2.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院)需报送学生填写的《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2023年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纸质和电子各1份)。《202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纸质和电子各1份)。



附件:

1.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2023年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4.2023年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5.202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6.202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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