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报销相关规定,各位医保参保大学生在住院报销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肥市内住院:
在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住院,挂号及结算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告知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已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窗口按比例自动结算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出院之后无法结算。
二、异地住院报销:
1、异地住院的参保大学生必须选择当地的医疗定点医院住院,私立医院住院的无法报销。
2、有异地住院需要报销的参保大学生,有两种报销方式:
①出院后将材料带到学校后按照附件1所需材料准备好,到学校行政楼214学生处娄老师处提交材料。(出院后两个月内提交材料)
②如在省内异地住院的参保大学生想出院后直接结算的,请提前填写异地住院备案单。(见附件2)
医保中心联系人:学生处 娄老师 0551-63641319
学生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