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要求,为落实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和服务保障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
二、发放标准
1.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1650元/人/学期)。
2.按照不重复资助原则,学生不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请各学院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政策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发放政策和标准,并于5月4日前在学工系统完成在线申请。
(二)做好核对工作。请各学院仔细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并完成汇总,并于5月5日前按附件要求进行反馈。
联系人:行政楼214 张老师 0551-63646519
学生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