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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学院党政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制定学生工作要点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各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

4、负责《学生手册》的制订和完善;

5、负责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工作;新生入学教育;负责学生的军训工作以及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7、负责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工作,不断完善助学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和管理全校勤工助学活动;负责生源地贷款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学校“绿色通道”体系;

8、负责学生综合测评,不断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评审和管理各类奖学金;评比表彰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完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

9、负责违法违纪学生的处分工作;

10、负责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毕业证办理;档案派遣;毕业生教育和毕业生鉴定;

11、负责大型文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工作;

12、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