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开目录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

各位老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文件要求,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

1.重点研究领域

(1)智能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2)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3)大数据云计算理论与实践研究;(4)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5)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6)新能源与节能环保;(7)移动互联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8)深部钻探智能装备与技术;(9)地下新型能源勘探与开发;(10)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11)智慧矿山、绿色矿山安全体系建设;(12)自然资源监测;(13)空间信息技术;(14)数字创意设计;(15)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16)区块链技术与应用;(17)智能建造及建筑数字化应用研究;(18)其他研究领域。

选题应围绕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在技术创新、新技术应用方面有所突破,预期成果具有较好的现实应用价值,能够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重大项目主要以支持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该项目选题不包括教学研究项目。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

1、研究重点领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及实践研究;(3)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工匠精神”和弘扬安徽精神、地矿“三光荣”精神研究;(4)经济学理论创新与应用研究;(5)管理学理论创新与应用研究;(6)教育理论研究;(7)智能财税产业和新金融行业研究;(8)健康、养老行业研究;(9)学前教育研究与应用;(10)乡村振兴研究;(11)数字贸易研究;(12)特色地质文化与旅游研究;(13)其他适应安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

研究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瞄准应用研究,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预期成果具有较好的现实应用价值,有助于解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该项目选题不包括教学研究项目。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职称要求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

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二、申报类别

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学院申报限额如下:

安徽省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个。

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个。

此次评选按项目类别(重大重点合并评选、一般项目单独评选)分开评选,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注意相应类别。

三、项目经费资助

1.自然科学项目

重大项目不少于20万元,重点项目不少于10万元,一般项目0.6万元。

2.哲学社科项目

重大项目不少于8万元,重点项目不少于4万元,一般项目0.4万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上报时间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于3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去掉团队姓名和一份不去团队姓名)交给科技合作处,邮箱:3022313612@qq.com。自然科研项目必须附查新报告,否则取消申报资格,人文社科项目无需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丽 王强

联系电话:0551-63634780

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zip

科技合作处

2023年3月10日

  • 附件【download.zip】已下载



上一篇:关于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排序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报送2022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