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汇总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
成果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成果类型: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出版的教材和专著、应用技术成果及成果推广、项目结题、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具体要求及奖励标准请自行参照《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职院科〔2022〕187号)。
二、审查
请各部门对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进行严格审查,科技合作处将对报送的成果随机选取1-2个部门抽查原件。
三、材料
请各部门于2月20日前汇总教科研成果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合作处。
电子版发至邮箱704581169@qq.com,纸质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404室。详情如下:
序号 |
材料类别 |
要求 |
1 |
部门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电子版和纸质) |
(1)电子版Excel表格内含学术论文、教材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项目结题共5个表,如有其他成果可单独制表报送,发至邮箱; (2)纸质打印1份盖所在部门章,交科技合作处 |
2 |
成果原件的扫描件 (电子版) |
(1)成果原件扫描PDF版,以“姓名+成果名”命名,按“教材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项目结题、其他”分不同文件夹;所有文件夹统一打包,以部门名称命名,发至邮箱。 (2)扫描件说明:① 学术论文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② 教材和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及完整目录,出版社字数证明,规划教材还需提供立项文件。 ③ 专利、软著提供证书扫描件。 ④ 项目结题:科技合作处负责组织的项目结题会直接统计,无需报送。其他部门组织的项目结题,或自行提交结题材料的,符合奖励文件的需提供相关结题文件。 ⑤ 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
备注: 根据文件规定,本次如补报往年教科研成果,仅限补报2023年度的,之前的不予补报。
联系人:朱珊珊 胡技飞 联系电话:0551-63634780。
附件:2024年度部门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技合作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