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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

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汇总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

成果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成果类型: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出版的教材和专著、应用技术成果及成果推广、项目结题、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具体要求及奖励标准请自行参照《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职院科〔2022〕187号)。

二、审查

请各部门对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进行严格审查,科技合作处将对报送的成果随机选取1-2个部门抽查原件。

三、材料

请各部门于2月20日前汇总教科研成果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合作处。

电子版发至邮箱704581169@qq.com,纸质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404室。详情如下:

序号

材料类别

要求

1

部门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电子版和纸质)

(1)电子版Excel表格内含学术论文、教材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项目结题共5个表,如有其他成果可单独制表报送,发至邮箱;

(2)纸质打印1份盖所在部门章,交科技合作处

2

成果原件的扫描件

(电子版)

(1)成果原件扫描PDF版,以“姓名+成果名”命名,按“教材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项目结题、其他”分不同文件夹;所有文件夹统一打包,以部门名称命名,发至邮箱。

(2)扫描件说明:① 学术论文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教材和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及完整目录,出版社字数证明,规划教材还需提供立项文件。

专利、软著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结题:科技合作处负责组织的项目结题会直接统计,无需报送。其他部门组织的项目结题,或自行提交结题材料的,符合奖励文件的需提供相关结题文件。

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备注: 根据文件规定,本次如补报往年教科研成果,仅限补报2023年度的,之前的不予补报。

    

联系人:朱珊珊 胡技飞 联系电话:0551-63634780。

附件:2024年度部门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技合作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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