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公告(移动营业厅、电信营业厅、联通营业厅、理发店、超市)

浏览量: 时间:2025-08-15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一:移动营业厅出租

公告链接: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34700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5AH1001211

标的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一:移动营业厅出租

出租底价

1870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5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5-09-0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404A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各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各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各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5】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一、二、三现均为租赁状态,其中标的一、三租期至2025年9月14日,标的二租期至2025年11月14日;标的四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175053358。公告期内,出租方每周一上午9:00—11:00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一仅限用于经营移动通讯服务;标的二仅限用于经营电信通讯服务;标的三仅限用于经营联通通讯服务;标的四仅限用于经营理发店,各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如未按出租用途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一、二、三的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标的四:理发店:

①承租方从业人员经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②承租方理发工具、公共用品等每客用后须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品;

③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经营期间基础服务项目:【单剪发】价格不高于20元/人次,【洗剪吹】价格不高于25元/人次,其他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理发美发项目;

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开展充值、储值、代币(券)等预收费业务。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或因出租方政策、工作需要及校区搬迁等原因而导致出租方需收回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非出租方职工、下属企业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在《关于禁止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项目竞租的函》名单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可参与标的四竞租(名单所列单位和个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学生宿舍3栋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pdf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二:电信营业厅出租

公告链接: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34702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5AH1001210

标的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二:电信营业厅出租

出租底价

1870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5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5-09-0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404A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各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各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各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5】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一、二、三现均为租赁状态,其中标的一、三租期至2025年9月14日,标的二租期至2025年11月14日;标的四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175053358。公告期内,出租方每周一上午9:00—11:00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一仅限用于经营移动通讯服务;标的二仅限用于经营电信通讯服务;标的三仅限用于经营联通通讯服务;标的四仅限用于经营理发店,各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如未按出租用途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一、二、三的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标的四:理发店:

①承租方从业人员经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②承租方理发工具、公共用品等每客用后须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品;

③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经营期间基础服务项目:【单剪发】价格不高于20元/人次,【洗剪吹】价格不高于25元/人次,其他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理发美发项目;

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开展充值、储值、代币(券)等预收费业务。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或因出租方政策、工作需要及校区搬迁等原因而导致出租方需收回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非出租方职工、下属企业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在《关于禁止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项目竞租的函》名单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可参与标的四竞租(名单所列单位和个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学生宿舍3栋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pdf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三:联通营业厅出租

公告链接: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34701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5AH1001212

标的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三:联通营业厅出租

出租底价

1870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5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5-09-0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404A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各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各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各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5】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一、二、三现均为租赁状态,其中标的一、三租期至2025年9月14日,标的二租期至2025年11月14日;标的四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175053358。公告期内,出租方每周一上午9:00—11:00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一仅限用于经营移动通讯服务;标的二仅限用于经营电信通讯服务;标的三仅限用于经营联通通讯服务;标的四仅限用于经营理发店,各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如未按出租用途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一、二、三的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标的四:理发店:

①承租方从业人员经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②承租方理发工具、公共用品等每客用后须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品;

③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经营期间基础服务项目:【单剪发】价格不高于20元/人次,【洗剪吹】价格不高于25元/人次,其他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理发美发项目;

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开展充值、储值、代币(券)等预收费业务。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或因出租方政策、工作需要及校区搬迁等原因而导致出租方需收回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非出租方职工、下属企业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在《关于禁止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项目竞租的函》名单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可参与标的四竞租(名单所列单位和个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学生宿舍3栋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pdf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四:理发店出租

公告链接: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34703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5AH1001209

标的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标的四:理发店出租

出租底价

3010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30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5-09-0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404A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各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各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各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5】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一、二、三现均为租赁状态,其中标的一、三租期至2025年9月14日,标的二租期至2025年11月14日;标的四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175053358。公告期内,出租方每周一上午9:00—11:00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一仅限用于经营移动通讯服务;标的二仅限用于经营电信通讯服务;标的三仅限用于经营联通通讯服务;标的四仅限用于经营理发店,各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如未按出租用途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一、二、三的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标的四:理发店:

①承租方从业人员经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②承租方理发工具、公共用品等每客用后须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品;

③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经营期间基础服务项目:【单剪发】价格不高于20元/人次,【洗剪吹】价格不高于25元/人次,其他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理发美发项目;

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开展充值、储值、代币(券)等预收费业务。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或因出租方政策、工作需要及校区搬迁等原因而导致出租方需收回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非出租方职工、下属企业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在《关于禁止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部分房产出租项目竞租的函》名单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可参与标的四竞租(名单所列单位和个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1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学生服务中心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pdf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超市出租

公告链接: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3470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5AH1001208

标的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超市出租

出租底价

43670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73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5-09-0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404A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超市,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标的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5】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为租赁状态,租期至2025年9月14日。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175053358。公告期内,出租方每周一上午9:00—11:00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仅限用于经营超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如未按出租用途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须对所售商品及服务负责,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所有销售商品须接受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保证商品质量,明码标价,采购、统配的商品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销售香烟(含电子烟)、酒类(含酒精的饮料)、水果、书籍、音像制品;严禁销售散装食品及现场制作类食品、饮料;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过期腐烂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严禁销售影响校园安全的商品、易燃易爆品等物品(如鞭炮烟花,以及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出租方相关规定,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三包”。

3)承租方营业时间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并做好商品的供应保障工作。承租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同类超市的价格,对经查实的部分商品及服务存在的价格问题,接受出租方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及时整改。出租方有权抽查超市统一配货凭证及价格表等,确认商品进货渠道、销售价格等规范合理。

4)承租方员工衣帽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商铺内须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所有垃圾须送到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垃圾日产日清。认真搞好商铺和卫生责任区内卫生保洁,建立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接入出租方校园一卡通设备,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通过出租方校园一卡通设备发生的消费结算纳入出租方财务统一管理。

6)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开展充值、储值、代币(券)等预收费业务。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或因出租方政策、工作需要及校区搬迁等原因而导致出租方需收回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且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获得参与报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非出租方职工、下属企业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签署并提交《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3家及以上直营连锁超市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须包含意向承租方名称,如:意向承租方名称 XX 店或意向承租方名称 XX 分公司),其中至少有1家单体面积不低于250㎡超市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①如经营场所为自有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房产证;②如经营场所非自有,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租赁合同,合同届满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业绩合同主体和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该项目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报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报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3家及以上直营连锁超市经营业绩(其中至少有1家单体面积不低于250㎡超市的经营业绩)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15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学生服务中心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pdf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联系方式 / CONTACT US

学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邮政编码:230051                         

联系电话:(+86)0551 - 63639537

技术支持:(+86)0551 - 63640226

  •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

  • 皖ICP备06001347号-3   公安备案号 3401110200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