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DXG-2026CG003601
二、项目名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中心空调和公共部分装修监理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工投立恒工业广场B-7栋1-4层
中标(成交)费率:1.56%(大写:百分之壹点伍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中心空调和公共部分装修监理服务(二次) 服务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
五、 评审专家
朱士正、陈磊、程红(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65603993。
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异议)的日期。
质疑(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异议)材料的,应当在质疑(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所质疑(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635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6560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李工
电话:0551-65603993、18297980213
邮箱:30200196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