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结算及上级部门审计要求,现对2023年度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请院属各部门在12月1日前派专人至财务处203室领取往来款项对账单,核对挂账事项。各借款人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处203室办理还款冲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还款,请编写情况说明(加盖部门公章及分管院长签字)送交财务处203室卞思可老师处备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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