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方法
一、报名条件
1、凡是我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
2、主席团候选人应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产生办法
1、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填写《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自荐表》,连同上学期(或学年)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在二级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3、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报学校党委确定,形成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选举办法
(一)选举基本规定
1、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
2、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一届大会主席团负责。
3、校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4、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通过笔试、面试的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5、经校党委批准,提交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大会应选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
(二)具体流程
6、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需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7、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另选他人,需保证该另选人具备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条件;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所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三)计票与监票规定
9、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共3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酿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10、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7名,共8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11、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12、本选举办法由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13、本选举办法由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生会委员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