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和代表职能

作者: 时间:2023-03-08 点击数: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和代表职能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根据《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代表需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要分配到在校各班级、专业、年级和挂靠的社团。

2、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代表中女性代表一般不低于30%、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二、代表条件

1、具有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4、学业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或学年)学习期间无考试不合格现象。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基层组织实际设置情况,组织各班级按一定数量和比例进行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基层单位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所在选举单位分配给该组织的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提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经大会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各二级学院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预备人选名单经预备人选所在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查同意后,产生学院代表候选人名单。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出正式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二级学院选举产生的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候选人名单,经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二级学院党总支审定通过,报送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后,向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本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批、二级学院党总支通过的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代表名册。

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能获得正式代表资格。正式代表任期为一年,代表在任期内须自觉履行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四、代表职责

1、按照校学生代表大会要求认真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履行代表职责;

2、结合我校实际,为体现和发挥代表作用,当选的学生代表任期一年,在任期期间需要继续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广泛收集同学有关学习、就业、生活、思想等方面的问题和需要,形成个人报告并上报给所在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收集代表汇报并汇总后形成提案,在下一次校学生代表大会上提交本二级学院代表提案。

 


附件1:学生代表大会提案

附件2:代表名单列表

附件3:校第十七次学代会学生代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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