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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与教育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     点击:

院属各班级: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积极落实学校《关于组织开展院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通知》(职院教[2024] 46号),挖掘更多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开展文化旅游与教育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 大赛内容

    【职教赛道】-创意组

    分综合类和乡村振兴类。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的创新技术,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乡村振兴类项目应在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大赛要求

    (1)参赛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人数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创新创业团队策划或者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参赛项目鼓励各类创新项目参赛。鼓励往届优秀项目持续运营优化,再次提升后参加本届大赛。

  3. 大赛扶持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60项

  4. 奖励扶持

    获院级一等奖项目可以申请以参赛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晋级校赛并获奖其团队成员可获得《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学分,申请课程免修。获得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5. 报名资料

    制作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可参考附件1目录)一份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学习通对应课程(邀请码:91178357)

  6. 指导安排

    院部每位教师将负责指导两个班级,确保每个班级都能得到充分的指导和支持(具体指导名单见附件2)。每个班级需提交总人数的三分一份商业计划书,以确保有足够的项目参与竞争。指导教师建立与学生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学生的问题和需求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解决。

    文化旅游与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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