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

校内景观绿化设计答疑澄清(转)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次数: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3.2.3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3)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设计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等评审信息的,需另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予以辅证。这个审图合格证或验收报告里面体现出了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要另外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吗?

回复:针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底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成果文件签收表或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资料体现评审信息且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予以认可若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信息的,需另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予以辅证。

2.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3.2.3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1)、项目负责人业绩(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底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成果文件签收表或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成果文件签收表有业主签字的是否认可?

回复:成果文件签收表体现评审信息且有业主单位盖章的,评审时予以认可。

3.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3.2.3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可以为同一获奖项目吗?

回复:项目负责人荣誉与供应商荣誉可以重复计分。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延期如下: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开标时间。

注:以上答疑澄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914


上一条:校园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答疑澄清(转)

下一条:网络信息竞赛指导培训服务更正公告(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