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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答疑澄清(转)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次数:

校园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GN2024-01-7511)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关于项目团队人员配备:“3、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建(构)筑物消防员集中考试人员很多,导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能及时的拿到纸质证书,但是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证书信息。若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响应文件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提供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且满足评审要求的,评审时予以认可。

注:以上答疑澄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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